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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赵刚东,是一名在镇江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。和妻子住在大港平昌新城,妻子在平昌邻里中心明都超市工作。2022年6月5日中午,妻子在工作期间被一男子殴打(起因是6月4日一女子在超市意外摔坏玻璃杯,后被要求到超市服务台买单,女子心怀不满,次日带其丈夫谢某再次来到超市玻璃杯摆放处,谢某对我妻子进行辱骂并说玻璃杯质量不好,妻子告诉他如果觉得杯子质量不好可以和超市领导进行沟通,谢某听后上来就是一耳光,妻子当时整个人都差点被打倒在地,谢某不肯罢休欲继续殴打,后被人拉开)事后同事帮忙报警,警察到了以后谢某拒不承认殴打事实,后来警察调取监控,在事实面前谢某依然狡辩!在派出所调解过程中,谢某态度蛮横,一点认错的态度都没有!
事后妻子感觉头昏,耳朵疼痛,到大港医院检查,医生告知妻子听力严重下降,需留院观察。 至今日为止,已经过去十天了,打人者依然逍遥法外,妻子仍然住在医院,而对方在调解中依然没有丝毫悔意,丁岗派出所11日通知15日去镇江康复医院做伤情鉴定,15日我们到达康复医院后,派出所又称法医都出差去了,要等到下个礼拜三,听到这个消息,内心真的是五味杂陈,事情已经发生十天了,这十天时间我一直在派出所和医院之间往返,单位一直打电话催促我去上班,可是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,十天时间已经花费六千多医药费,今年疫情反复,本来就没挣到钱,现在无疑是雪上加霜,此时此刻真的感觉特别无助和无奈,我和妻子都涉世不深,对法律一窍不通,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情,现在真的是束手无策,恳请广大网友告知,我们该怎么办?怎样才能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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