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1日晚上我带着孩子骑电动车与另一女子(骑电动车)发生碰撞,对方摔倒,我车子稳住了没摔,当时女子说没事,脚扭了一下,缓一缓就好,过一会其嫂子过来,一直在暗示并不停的说她要几天都不能上班,我也是出于好心提出带她去医院拍片子,后结果出来,软组织损伤并与大碍,开了药给她带回去。其实有没有问题我心里清楚,她自己心里也清楚。送她们回去后又开口索要300元,我怕没完没了就报了警,警察问医药费是谁付的,我说费用都是我付的,交警说你们俩对半责任你不该跟人家要这么多费用,我说交警同志,有你这句话就行了,公道自在人心,就怕这钱我给了人家还认为我是该的,这钱我给,就是找你来做个见证。付款回家后,发现宝宝脚脖子肿了,我问宝宝当时怎么不说,她说害怕,那个阿姨坐在地上,当时她一直在说害怕,处理过程中叫孩子爸爸给接走,就没想到检查孩子身上是否受伤。现在几日过去,回想起来,只能自认倒霉,钱花了是小事,孩子还受了罪,也没有讨到说法,好在孩子说并不是多疼,小孩是不会撒谎的,目前休学在家,这次就当是涨一个见识,见识另一种人心。 #人心险恶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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